释义 |
父母出资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如果是全款或首付款,离婚时只属于该子女的赠与。如果登记在对方或双方名下,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否则离婚时应平均分割。还贷款及增值部分需给予另一方补偿。 法律分析 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如果是全款或全部首付款,则视为只对该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给予另一方补偿。 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对方名下或双方名下的,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应平均分割,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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