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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和甲方签了装修施工合同,没几天他就不让我做了,但合同里没有写违约金,这一般怎么赔付?
释义
    装修合同没写违约金的情况的处理方式是:1、由当事人协议补充;2、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和交易习惯等因素,来合理确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我和甲方签订了装修施工合同,几天后他不让我做,但合同中没有写违约金,这个一般怎么赔偿?
    装修合同没写违约金的情况的处理方式是:1、由当事人协议补充;2、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和交易习惯等因素,来合理确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里没写违约金,还能要违约金吗
    合同里没写违约金,还能要违约金,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支付。违约金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协商确定赔偿数额,超过实际损失30%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装修定金,没签合同,一般能退不?
    装修定金交了没签合同能否退定金,需要根据一下情况进行分析:1、如果交纳定金的收据上有可退还定金的约定,那么可直接按约定要求退定金。;2、如果收据上没有相关约定,那么交纳定金并收取收据的行为,即可构成事实的定金合同,若违约,定金是可以不退还的。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定金的特征,具体包括:1、定金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于定金合同;2、定金是典型的债的担保形式;3、定金担保是一种双方当事人担保;4、定金的支付须在合同履行前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如甲方违约,甲方宅基地出租,乙方装修,装修补偿条款
    租房装修补偿条款一般可以写:1、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不得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和对方签了合同,但现在我想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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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2: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