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能否分到男方婚前购买的房产? |
释义 | 结婚前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结婚前买的房子在离婚时怎么分1、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在离婚时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2、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应依据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可以分到产权吗? 房子是男方买的离婚可以分: 1、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归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2、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3、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依据法律规定,该房屋为婚前一方个人财产,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还贷部分所对应的增值应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 4、婚前、婚内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如果没有特殊说明,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该房屋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则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个人合法财产,无需分割。 我想问一下,如果离婚了,给他担保,有风险吗? 一、离婚夫妻可以做担保吗1、离婚夫妻可以担保,就是担保不能以夫妻担保了,以其他关系担保。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据此,夫妻虽然离婚,但只要对方愿意且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仍然可以为另一方提供担保。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么进行的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1、提起诉讼申请;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由民事庭进行审理;4、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5、由法院进行调解;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婚前男方贷款买的房子,登记男方名下,离婚后有我的财产吗?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房产证是否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过如果婚后共同还贷的,则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已经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想问一下,男方要离婚,我要归还彩礼吗? 离婚的时候有以下情形的需要返还彩礼:1、双方婚后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的时候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请问男方婚前买的房子目前在还贷中,离婚后女方能否分到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在离婚时不用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前个人出首付购买,婚后还贷的,则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李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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