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我国对于离婚调解如何应对 |
释义 | 法院调解离婚案件程序是: 1、申请调解。离婚案件可以由当事人申请调解,或者由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调解。 2、调解动员。法院审查案件,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进行离婚调解。 3、协商调停。当事人交换意见,法院进行居间调停。 4、调解结束。当事人经过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或者没有达成离婚协议。 一、调解离婚需要什么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法院调解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步骤:(一)调解的开始它的开始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二)调解的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名。(三)调解的结束调解的结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因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二是因调解不成,未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对于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及时作出裁判。 二、离婚调解程序有哪些 法院调解离婚案件的程序是: 1、申请调解。离婚案件可以由当事人申请调解,也可以由法院根据职权主动调解; 2、调解动员。法院审查案件,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明确,经当事人同意,离婚调解。法院向当事人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当事人的理解水平和态度进行教育指导; 3、协商调停。当事人交换意见,法院进行中介调停; 4、调解结束。调解后,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或者未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调解或者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