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1.证明自己身份的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 2.所持有的结婚证; 3.夫妻双方一起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二)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中国澳门的居民、海外华侨、非本国人员: 1.所持有结婚证; 2.夫妻双方一起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3.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中国澳门的居民要有自己的有效通行证件; 4.代表自己身份的证件; 5.海外华侨、非本国人员要有护照。 一、北京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中国公民: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本人结婚证;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华人和外国人:本人结婚证;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个人身份证;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签发的有效通行证;华侨和外国人签发的有效护照。 二、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a、中国公民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b、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 1.本人的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本人身份证; 4.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 5.华侨、外国人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 对于涉外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