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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病假三个月是连续还是累计
释义
    病假三个月是累计。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员工生病被公司辞退赔偿方式如下:
    1、要求与单位继续续签合同,继续上岗;
    2、与企业协商赔偿事宜,获得双倍赔偿。如果企业执意要辞退,按规定,必须给予员工双倍赔偿。
    连续病假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综上所述,病假是累计计算时间而不是连续计算。对于企业职工病假的医疗期是根据工作年限应予时间来计算的。如果出现了累计情形时则须叠加计算,即应为三个月的累计计算为六个月,应为六个月的累计计算为十二个月,应为九个月的累计计算为十五个月。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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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0:4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