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监狱法》的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对减刑后的罪犯服刑监狱,一般是不允许在犯罪地和户口所在地的监狱,要异地服刑,以便于加强管理。特别是职务犯罪,要跨区跨省服刑。 一、不需要监狱服刑的主要情况有哪些 不需要监狱服刑的主要情况如下: 1、被判处管制,管制的性质和有期徒刑一样,是一种刑事处罚措施,最大的特点是罪犯不需要在监狱服刑,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只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依法进行社区矫正; 2、适用缓刑,对于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试期间不需要在监狱服刑,缓刑考试期间未重新犯罪或者发现遗漏犯罪的,不再执行原判刑罚,仍不需要在监狱服刑; 3、假释,假释是指有利于改造罪犯,尽快融入社会,有条件提前释放罪犯的制度,假释法律条件高,服刑至少一半,不能是故意杀人等重刑犯。 二、坐牢人多久以内可以探视 根据我国监狱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的,无论什么时候,犯罪分子的亲属和监护人都可以申请会见犯罪分子。 实践中,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 三、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去探望 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刑罚后,应当在一个月内送交服刑地执行。判决一生效就可以探望,一审10 日后,二审宣判当天。根据《监狱法》规定罪犯服刑期间可按规定会见亲属,但并没有明确具体日期,各地监狱规定又不完全一致,可按具体服刑监狱规定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