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转让需要准备的文件包括:买卖合同、身份证明、共有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共有人声明、收据、所有权证明、公证申请表、谈话笔录及其他材料。 法律分析 一、二手房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权益转让协议书原件(至少四份); 二、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 三、共有人的身份证明; 四、转让方的婚姻状况证明; 五、共有人声明书(同意转让); 六、收据(由转让方填写); 七、房屋所有权证明; 八、双方需填写《国内公证申请表》; 九、双方需在公证员面前作《谈话笔录》; 十、公证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27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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