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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缓刑期间政治权利是否会受限
释义
    判处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缓刑期间是不可以享受政治权利的。
    相反,被判刑但没有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就意味着可以继续享受公民的权利。
    一、分裂国家罪会剥夺政治权利吗
    我国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缓刑犯是不可能被假释的;如果再认为缓刑的执行不是刑罚的执行,那么就不存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被判处缓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就不存在执行剥夺政治权利这一附加刑的起算之日,因而就不可能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相反,如果认为缓刑的执行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那么这一问题就迎刃而解,缓刑考验期满之日就是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起算之日。
    二、死缓变成无期了还能减刑吗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两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作为我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上十年以下
    三、剥夺政治权利是指的什么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的剥夺犯罪分子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其内容是剥夺罪犯的一定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是剥夺政治权利的资格,具有明显的政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终身意味着剥夺政治权利和活动的终身。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
    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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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9:2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