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解散效力的分类包括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解散效力的分类包括: 1、公司即将消灭,必须依法进入清算程序;合并分立解散的,还必须依法处理现有债权债务; 2、公司权利能力有限,不得继续经营,只能在清算范围内从事活动; 3、在解散过程中,清算组接管公司代表机关和业务执行机构,行使内部清算业务和外部代表公司的权利; 4、未到期公司的债权债务视为已到期,由清算组清理; 5、在公司解散前享有权利的人可以在起诉公司之前主张相应的权利。 公司解散效力是指公司解散作为法律事实引起的相关法律关系的变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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