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只有符合条件的配偶才可变更为主申请人,点击进入“查询、修改及打印申请表”“修改申请表”进入“选择修改类型”页面“变更配偶为申请人”。此操作会将申请人与配偶进行互换,原申请人的申请表、受理回执等信息将作废。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