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随着二胎政策的发布,中国人喜欢热闹,所以很多人想为家中再添一丁,最关注的就是产假的规定,以免和工作时间冲突。那么你知道在东莞,规定的产假是多少天吗? 一、产假规定 1.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二、东莞产假规定 1.生产女职工的产假:单胎顺产90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难产者,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另增加晚育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自然流产女职工的产假: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者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45天。 律师,我国现在规定的产假是90天,但是各省可以对产假有一定的补充,对于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假期,所以每个省的产假都各有不同。相信您对此问题已经有所了解
该内容由 赵政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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