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如何分辨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 1、如果以夫妻名义同居同居,就属于事实婚姻,如果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就属于非法同居。分辨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关键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是目前并不存在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事实婚姻一般如何处理 对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实际是确认其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中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 2、审理事实婚姻案件,当事人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裁定或应判决准予离婚。 3、事实婚姻关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及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