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案后还能重新立案吗? |
释义 | 撤案后,原告可以再次起诉,但离婚案件除外。起诉需满足条件: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明确被告、有具体请求和事实、属于法院管辖范围。起诉状需包括原告和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证据和证人信息。 法律分析 撤案后还能立案。 一、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是,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相关规定不予受理。 二、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拓展延伸 案件撤销后是否可以重新提起诉讼? 在一般情况下,案件撤销后是可以重新提起诉讼的。当案件被撤销时,原告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重新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合法权益的保护。然而,重新提起诉讼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成功,因为案件的重新审理仍然需要法院的审查和认可。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如案件的性质、证据的充分性等因素,决定是否受理重新提起的诉讼。因此,当案件撤销后,原告应及时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结语 撤案后仍可重新立案,但需符合一定条件。原告撤诉或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如原告再次起诉同一诉讼请求,法院应受理。然而,离婚案件除非有新情况、新理由,否则六个月内再次起诉将不予受理。起诉必须满足条件: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被告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起诉状应明确原告和被告的个人或组织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证据和证人信息。撤案后,原告应咨询律师,了解法律规定,以便采取适当行动。重新提起诉讼并不保证成功,需法院审查和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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