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电动车带头盔规定:依据我国《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为人驾驶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非机动车通行规定。除此之外,电动车的驾驶人、乘坐人还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法律依据:《《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禁止以下行为: (一)酒后驾驶; (二)载客营运; (三)逆向行驶; (四)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五)在电动自行车上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管理的装置; (六)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 (七)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八)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九)载物高度从地面起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超出车轮,后端超出车身0.3米;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