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符合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符合九级伤残鉴定标准的情况: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中的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注:2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6.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注:2为平方)以上); 7.手背植皮面积>50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 8.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等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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