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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偿搭乘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使用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释义
    法律分析:即使搭乘双方是自愿的,车主出于好心,但若因所乘车辆发生外事故或者与其他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使乘客遭受损失驾驶人应承担适当的补偿责任。作为驾驶人或所有人,同意他人搭乘,本身就负有安全将他人送到目的义务,故无偿搭乘不能作为绝对免责事由。自愿搭乘并不代表自愿承担遭受事故的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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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3: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