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离婚时一方出轨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
释义 | 离婚时一方出轨可要求精神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过错方有权向有过错方提出赔偿请求。无过错方应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起赔偿请求,并在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协议离婚的赔偿请求。然而,无过错方不能向第三者索赔,只能要求有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一权利保护了无过错方的利益,但需遵守相关程序和明确的过错情形。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一方出轨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1、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无过错方损害赔偿怎么提起 一般诉讼离婚中诉讼请求的提起方式有两种,一是单独提起,即在离婚诉讼之外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二是与离婚诉讼同时提起,法院合并审理。而离婚时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则必须在起诉离婚的同时提起,否则法院不予受理,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诉讼离婚时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必须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起; (2)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是无过错方提出离婚,必须同时提起赔偿请求,否则将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3)协议离婚的赔偿请求权可以在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如果当事人协议离婚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提出赔偿请求,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明放弃的,法院将不予支持; (4)离婚时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不适用“过错相抵”原则。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如各自与他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或遗弃家庭成员,则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提出损害赔偿。 三、无过错方能向第三者索赔吗 1、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也就是说,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当是“找小三”的过错方(一般为男方),这条司法解释排除了妻子起诉第三者的可能。所以,就目前而言,妻子难以起诉第三者,妻子也无法要求第三者赔偿,法律只支持“无过错方”(妻子)对“过错方”(丈夫)要求的损害赔偿; 2、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尽了夫妻忠实义务的一方提供了更高的保护,但是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不仅是一个实体问题,也是程序问题。不过这里的过错,并非是我们理解的日常生活中的过错行为,而应当是《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的过错情形。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时一方出轨等行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夫妻关系应建立在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基础上,而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无过错方应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并在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协议离婚的赔偿请求。需要注意的是,无过错方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提出损害赔偿,且妻子难以起诉第三者要求赔偿,法律只支持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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