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公司拖欠货款,如何才能拿回货款? |
释义 | 法律分析:商业企业增值税税负率是4%。一般增值税的税负率是销售总额的1%。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商业4%,工业6%(现统一按3%征收)。增值税税负率=实际交纳增值税税额/不含税的实际销售收入×100%通常情况下,当期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明细账“转出未交增值税”累计数+“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累计数。税负率是分类的,如增值税税负率为:实际交纳增值税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100%所得税税负率为:实际交纳所得税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10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请问景德镇工业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负担是多少? 纳税总额包括的费用如下:百分之十七的增值税、百分之二十五的企业所得税,以及万分之五的印花税等。但如果是非居民企业的,则企业所得税的比例是百分之二十。如果是个人的,则适用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企业 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什么企业 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企业挂靠项目,企业所得税是否必须缴纳? 挂靠项目必须交个人所得税。从事建筑业的工程承包人、个体户及其他个人为挂靠项目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对纳税义务人从事建筑业取得的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企业所得税属于国税 企业所得税属于国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2〕8号的规定:(一)、2001年12月31日前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二)、自2002年1月1日起,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但是现在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已经合并了,从此不在分国税和地税了。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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