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书(申请确定监护人用)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撤销指定×××为×××的监护人。 事实和理由: ×××因对……(原指定单位)指定担任×××,……(写明被监护人的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所)的监护人不服,向你院提出异议。 ……(写明申请撤销指定监护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指定意见书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