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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预售具备哪些条件?
释义
    法律分析:
    商品房预售具备以下条件:
    1、已经交付全部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从事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交易的前提条件;
    2、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相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实后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样的规定主要在于防止“炒卖地皮”,抑制房地产投机行为的消极作用,也便于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4、房产开发企业满足上述条件后,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预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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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5: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