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合伙企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
释义 |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需全体合伙人签署;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全体合伙人决定或合伙协议约定,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合伙企业注册需要什么资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需全体合伙人签署、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合伙协议、出资权属证明以及经营场所证明;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全体合伙人决定或合伙协议约定,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企业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请示; 2、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5、营业执照; 6、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7、投资中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 注册有限合伙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如下: 1、有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字儿至少有一个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 2、以书面形式签订了合伙协议; 3、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 4、有标明“有限合伙”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第六十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办理吸收合并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吸收合并需要以下资料: 一、合并双方股东会决议。 二、合并双方股东会批准的吸收合并协议。 三、合并双方各自的审计报告。 四、合并双方共同出具的关于债权债务清偿、担保的说明。 五、合并公司股东会关于有关变更内容的决议。 六、合并公司的新章程。 七、因合并办理公司设立、变更登记的,提交载明合并情况的解散公司的注销证明。 八、合并各方营业执照。 九、新股东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十、《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十一、《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合伙企业属于法人吗? 合伙企业不属于法人。因为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员来一起承担民事责任。而法人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单独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不是法人。 该内容由 梅晓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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