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一、买卖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买卖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生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口头协议另一方不承认了怎么办 口头协议是有风险的,尽量用书面协议;如果对方不承认,需要其他证据相印证的,比如书证、物证等,足以认定案件事实的,同时带着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口头协议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并且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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