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工商登记管辖范围
释义
    直辖市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50%以上的公司;
    (二)注册资本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四)专业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典当公司、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从事旧机动车经纪业务的经纪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因私出入境中介公司、境外就业中介公司、人才中介服务公司、征信公司、商标代理公司。
    (五)西客站地区、首都机场地区、天安门地区、机动车交易市场、古玩城市场内设立的公司。
    区县
    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以外的企业,到区县工商局进行注册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六条公司登记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一、解散公司的程序是哪些
    解散公司的程序如下:
    1、依法成立清算组,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2、债权人申报债权;
    3、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并经确认通过;
    4、执行清算方案;
    5、清算结束后制定清算报告并报确认;
    6、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注册的程序如下:
    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2、携带身份证明、公司章程等相关材料到工商局申请注册;
    3、填写注册登记申请表;
    4、根据通知,领取营业执照。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8 22: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