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急性骨折被保险公司拒赔,因为未告知?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需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保险责任。但若被保险人未告知的情况与发生的保险事故没有因果关系,则保险公司不能拒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购买保险时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第十六条规定,若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但第二十四条规定,若被保险人未告知的情况与发生的保险事故没有因果关系,则保险公司不能拒赔。 因此,在本案中,被保险人因急性骨折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被保险人未告知已有骨质疏松症一事。但若被保险人能证明骨质疏松症与急性骨折无因果关系,则保险公司不能拒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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