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狩猎罪是指在禁猎区、禁猎期间或者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进行狩猎,破坏珍稀动物或者其他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 (一)》,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间或者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起诉: (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超过20只; (2)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或禁用方法进行狩猎; (3)在禁猎期间使用禁用工具或禁用方法进行狩猎;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以下情况: (1)第一组织或聚众非法狩猎; (2)在禁猎区或禁猎期间多次猎捕或大量猎捕野生动物的; (3)使用禁用工具或方法狩猎,给野生动物资源造成重大损失的; (4)长期非法狩猎屡教不改; (5)非法狩猎不听劝阻,威胁、殴打保护人员; (6)其他手段特别恶劣。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款。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主要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