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的拘留期限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最严厉的制裁,属于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指法定行政机关(特指公安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时间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处罚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其设置、实施条件和程序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在10天以内,重的不超过15天;行政拘留决定宣布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可以申请行政主体暂停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具有以下特点: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违反治安管理法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根据诉讼法对妨碍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实施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四、行政拘留与行政拘留不同。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五、行政拘留不同于拘役。拘留是人民法院对违反刑法的人的一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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