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1、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后,公司负有办理变更登记,修改相关记载的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是可以自由转让的,不过公司股权转让则分为两种情形,如果是内部股东转让则可以自由相互转让,但是转让给公司股东外的人则需要半数股东的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