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立遗嘱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1、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2、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3、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4、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5、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6、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编第三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