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时应当注意什么 |
释义 | 立遗嘱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应当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2、应当说明遗产分配的具体办法或者份额; 3、在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 一、遗嘱无效的纠纷如何处理 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对遗产要作出不同的处理。 比如,倘若遗嘱所处分的是立遗嘱人和其他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其他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他所得的份额,而只付给遗嘱继承人相应的份额。 又如,遗嘱中若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留下必要的财产份额; 那么在财产分配中,必须先行扣下这部分人必要的份额,剩余的遗产才能按照指定的内容执行。 遗嘱部分无效的,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 二、遗嘱只能写给亲属吗? 我国实行遗嘱自由原则,被继承人的遗产并非只能由亲属继承。被继承人可以依照本人意愿遗嘱指定其遗产继承人,这个遗产继承人可以是国家、集体等任何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需要注意的是,将遗产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明确表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因此,遗嘱并不是只能写给亲属。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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