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不影响租赁合同发挥效力。租赁双方就约定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生效,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不动产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如无其他约定,比如附加的条件或附加生效的期限,不动产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当事人之间关于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等适宜,自合同成立时即可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附加约定条款的除外。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生效时间和效力。不动产合同属于设定房地产物权的合同,即使合同义务人未进行物权登记,也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二、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是双方一经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当事人就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一般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作为合同生效时间。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债权的法律效力。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三、买卖合同到底什么时候生效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双方当事人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双方一经签字盖章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