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是政府工程吗 |
释义 |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一、产权置换房能买吗? 产权置换房满5年且取得产权证后能买。产权置换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买卖产权置换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 二、安置房土地出让金是多少 1、经济适用房分为:集资建房和回迁房,也就是常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另外一中就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房子,批地的时候按照经济适用房审批的,这种房屋必须满5年才能交易,交易的时候要缴纳10%的综合地价款。2、对于房本上面加盖的方形章,写着经济适用房管理,那按3%的土地出让金。安置房属于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它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3、商品房不用交土地出让金,是因为原房主被拆迁的房子是私房,所以回迁后也不是按照回迁房给的,而是按照商品房处理的,所以商品房是不用交这个3%的,不过这种几率很小。 三、离婚没分的安置房该怎么办 离婚时没分的安置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依法分割,夫妻双方因离婚而导致夫妻关系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也终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坚持平等原则和采取各半分受主义,对妇女和未成年子女利益适当予以照顾; 2、调解处理; 3、另案处理,通常情况下,法院只能就离婚问题和范围明确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先行作出处理。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但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但应当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