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关于案件管辖权的规定 |
释义 | 刑事管辖分为公安、检察、法院三种,依法进行侦查和立案。人民检察院可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等犯罪立案侦查,对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大犯罪案件也可直接受理。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法律分析 刑事管辖可分为: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拓展延伸 刑事诉讼法中案件管辖权的适用范围与限制 《刑事诉讼法中案件管辖权的适用范围与限制》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对案件管辖权的行使所适用的范围和限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管辖权是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权力,它涉及到法院是否有权审理某一具体案件。刑事诉讼法对案件管辖权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地域管辖、职权管辖、特别管辖等。同时,刑事诉讼法也对案件管辖权的行使做出了限制,以保证审判公正和司法权威。案件管辖权的适用范围与限制的明确规定,有助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结语 刑事管辖分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刑事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检察院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有监督权,可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重大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可直接受理。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案件管辖权的适用范围与限制明确规定,有助于维护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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