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户口注销后,社保处理如下: 1、注销户口对于注销社保无关,只是注销户口。 2、如果利用双重户口办理两个社会保险的,应该给予注销一个,并且退还所缴纳费用。已经享受待遇的,追回领取的待遇,涉嫌诈骗的,依法给予处罚,数额较大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