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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赌场上班是什么罪
释义
    1、在赌场上班,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犯,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明知该场所是赌场;有为他人开设赌场而提供帮助的故意;工作是与开设赌场相关的事务。如赌场的收银员、服务员、保安等。
    3、如果确实不知道该场所是赌场,而提供正常工作的,不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
    4、另外,对于在开设赌场犯罪中,起帮助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可认定为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为人开设赌场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开设赌场的行为人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或者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则要根据开设赌场罪,从重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或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或者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都属于在网上开设赌场,构成开设赌场罪。
    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1、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2、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3、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4、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二、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相关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有哪些区别
    聚众赌博行为与开设赌场行为的区别:
    首先,从组织的特点来看,开设赌场的行为人内部分工明确有的赌场服务人员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看风;赌徒需要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与赌博;但是,赌徒和行为人并不局限于认识的人,也可能根本不认识;只要行为人开设场地,场地在一定范围内为人所知,场地就能自动起到吸引他人赌博的客观作用,而不需要被告在此外做特殊广告、组织和吸引;聚众赌博往往规模较小,没有明确的分工;聚众行为人除了实施专门的聚众行为外,往往需要行为人每次分别吸引他人赌博,比如通过电话通知组织人员,与其他赌徒没有区别。其次,从赌博行为的控制和赌博方式的确定来看,开设赌场的行为人处于中心地位,对赌场的经营有绝对的控制。赌博方式和规则由开设赌场的行为人确定,赌具由其提供,盈利方式固定。聚众赌博具有临时聚合性,聚众行为人与赌徒处于平等地位,赌博方式和规则共同商定。最后,从犯罪场所的固定性和持续时间来看,开设赌场罪的场所吸引赌博人员的功能更加稳定,持续时间更长。从字义上讲,赌场是指专门用于赌博的地方。因此,只要某个地方在特定时间专门用于赌博,就可以认定为赌场。但在实践中,很多开设赌场的行为人为逃避打击,不断以移动赌场的形式改变赌场的位置,确定位置后临时通知。但这种位置的变化并不影响赌场对赌博人员的吸引力,即场所聚集的功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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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1:2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