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拿到赔偿金 |
释义 | 签了解除劳动合同,若是由劳动者自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一般不给予赔偿;若是用人单位严重侵犯其合法的劳动权益而解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 4、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5、其他。 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有: 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3、严重违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违背意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 综上所述,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需要视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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