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收入是否包括营业外收入? |
释义 | 营业收入与营业外收入在会计核算上应严格区分。营业收入是指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而营业外收入则是与企业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在分类核算时,除主营业务和附属业务之外的所有收入都视为营业外收入。 法律分析 1.营业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2.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当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 1.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营业外收入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通俗一点讲就是,除企业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营业务以及附属的其他业务之外的所有收入是为营业外收入。 2.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在企业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它对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半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务业的门票收入、客户收入、餐饮收入等。 3.其他业务收入,是指除上述各项主营业务收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包括材料销售、外购商品销售、废旧物资销售、下脚料销售、提供劳务性作业收入、房地产开发收入、咨询收入、担保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在企业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较小。 4.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当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通俗一点讲就是,除企业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营业务以及附属的其他业务之外的所有收入视为营业外收入。一般采用贷方多栏式明细账格式进行分类核算。 结语 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在会计核算上需要严格区分。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而营业外收入则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在分类核算上,一般采用贷方多栏式明细账格式进行记录。因此,准确区分营业外收入和营业收入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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