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抵押权转让在未清偿抵押贷款的情况下是否可行,需根据抵押合同中的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如果抵押合同中有约定可以转让抵押权,则可以进行转让。但如果抵押合同中没有约定转让抵押权的情况下,则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债权人同意转让;二是抵押财产的价值应当足以清偿原债权。如果不能满足这些条件,则抵押权转让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 1.《担保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证人有权转让其所负的保证责任,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依法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确定合同内容。”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规定:“在抵押权设立后,其抵押物的价值下降或者抵押物在出质人的意愿外变为不能履行抵押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拍卖抵押物或者以其他方式清偿债权。” 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抵押权可以转让,但应当经过抵押人同意并通知债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