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前办理退休手续需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提前退休需要符合条件如下: 1、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 3、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 特殊工种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提前退休: 1、在高温,井下,高空等特殊工种工作10年以上,经过劳动部门审批,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龄前5年退休; 2、患有某些疾病,经过审批可以在一定规定年龄办理病退。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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