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且由法院宣告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的合同一般没有效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