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承包合同不可以签终生。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承包期为30至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可以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延长。 发包人应当与承包人签订书面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期满后,土地应当交回发包人处置,或者原承包人可以申请续期。发包人同意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 此外,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只能在一定年限内进行,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限。因此,土地承包合同不能终身签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