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获得法院生效判决的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执行法官负责执行债务人。执行法官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等财产;搜查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等措施。 一、起诉还不还钱怎么办 起诉不还钱的处理办法。对于起诉后依旧不还钱的,经过催促也不履行判决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若强制执行也没有财产执行的,可以中止执行,待对方有执行能力以后,再恢复执行。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二、被告一直不还钱怎么办 被告一直不还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执行局会依法传唤债务人,并要求其出具财产清单,并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指挥系统”之中查找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线索,发现对方的不动产,会立即予以查封,用于执行生效判决。在法院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也可以采取限制被执行人高费、将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