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了户口的处理办法:当事人可以选择不迁移户口,自立门户,也可以选择迁回原籍。且办理迁回户籍的,应先到原籍申请准迁证。然后,回到户籍地办理迁出。最后,回到原籍地申请户籍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