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走私犯罪行为属于哪一类刑事犯罪? |
释义 | 法律分析:走私犯罪行为是指未经海关或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私自运输、贮存、销售、购买、运用或者受赠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或者物品。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犯罪行为属于刑法第一编第二十五章《危害国家安全罪》和第三十一章《贪污贿赂罪》。根据不同情节,可能构成走私、走私普通货物、走私珍贵文物、涉及恐怖主义或者非法买卖武器等不同罪名。 法律依据: 1. 刑法第一编第二十五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危害国家安全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储存危险物品、爆炸物品、放射性物质、病毒、毒素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或者有碍于国家安全的物品。” 2. 刑法第一编第三十一章《贪污贿赂罪》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进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储存危险物品、爆炸物品、放射性物质、病毒、毒素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或者有碍于国家安全的物品,或者违反国家规定,从事走私活动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 刑法第一编第三十一章《贪污贿赂罪》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储存危险物品、爆炸物品、放射性物质、病毒、毒素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或者有碍于国家安全的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