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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刑法对走私国家物品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释义
    我国没有走私国家物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一、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被捕后拒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被捕后拒不认罪的,只要证据充分就可以定罪。根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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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5:4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