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警是可以追车的。但是对于一般违反交通法规或肇事逃逸车辆,交警是不会追的,因为交警追逐逃逸车辆极容易威胁到公共安全,得不偿失。只有在遇到刑事案件、接到上级指令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才会追车。除执行堵截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任务外,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应当选择不妨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进行,并在来车方向设置分流或者避让标志;遇有机动车驾驶人拒绝停车的,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手臂等伸进车辆驾驶室或者攀扒车辆,强行责令机动车驾驶人停车;除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或者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堵截车辆应采取设置交通设施、利用交通信号灯控制所拦截车辆前方车辆停车等非直接拦截方式,不得站立在被拦截车辆行进方向的行车道上拦截车辆。 法律依据: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五十七条 交通警察遇到正在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或者根据指令赶赴治安、刑事案件现场时,应当通知治安、刑侦部门,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以下先期处置措施: (一)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 (二)组织抢救伤者,排除险情; (三)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围观群众,保护现场,维护好中心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确保现场处置通道畅通; (四)进行现场询问,及时组织追缉、堵截; (五)及时向上级报告案件(事件)性质、事态发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