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污染环境罪有共同犯罪。只要是行为人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仍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物质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行为人和危险废物接收人就可以构成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 一、掩埋危废物的犯罪标准 危险废物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或传染性,会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危害。危险废物的污染不像废水、废气那样敏感直观,因此人们对危险废物的危害认识不足,且对其治理水平也远远落后于对废水、废气的治理。控制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环境问题。世界各国政府对危险废物和其他固体废物的非法转移和安全处置越来越严格。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随意倾倒危险废物构成环境污染罪的,怎样处罚要依据犯罪的情节而定,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倾倒未遂需追究刑事责任吗 倾倒未遂如果构成污染环境罪的未遂犯的,一般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