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业户口证明哪里开 |
释义 | 要办理农业户口证明,按照公安户籍管理规定,可以去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开出农业户口证明,凭证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出意见,盖上派出所公章就可以了,完全没问题的 农业户口,指靠自己生产口粮的人口。计划经济时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2014年7月2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派出的分支机构,并不是特指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由于公安派出所与群众生活关系最密切,故群众习惯上常作为公安派出所的简称。公安派出所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在中国,公安派出所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规定的权限,其主要任务是:坚决贯彻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防、控各种事故的发生,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卫国家安全。农村居民户口特指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根据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后来,非农业户口被说成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 扩展资料: 户籍证明格式 户籍证明 我市XX社区XX楼XX号居民张三,男,汉族,1999年9月9日出生,身份证编号为:XXXXXXXXXXXXXXXXXX。 特此证明!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盖章)2010年3月20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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