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年满十六周岁办理身份证不需要家长陪同,如未满十六周岁需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办理程序如下: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带到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以当地户籍文件为准,首次办理或者过期补办工本费大约20元、丢失补领工本费大约40; 6、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7、首次申领工本费每证20元。农村五保户、贫困户、特困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凭有效证明免收工本费。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