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律师可以为被告或者被起诉人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律师不能代替被告或者被起诉人进行辩护或者答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告人或者被害人、民事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人民检察院和辩护人可以在会见室或者会见区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执行人或者被羁押的被害人。” 2.《律师法》第十二条规定:“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尊重事实,维护法律尊严,忠实履行法律职责,不得擅自泄露与当事人有关的秘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辩护人在依法行使辩护权利时,不得歪曲事实,隐瞒真相,诬告陷害他人。” 因此,律师在会见期间可以为被告或者被起诉人解释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不能代替被告或者被起诉人进行辩护或者答辩,同时律师也应当尊重事实,维护法律尊严,忠实履行法律职责,不得擅自泄露与当事人有关的秘密。 |